各提名单位(专家)要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
(一)提名材料
1.提名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提名人选(项目)数量、提名人选(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提名人选(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二)报送要求
1.提名函应以公函的方式报送,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2.专家提名的项目(人选),提名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