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项目申报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以前完成网上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含附件),确认已经在线提交到推荐单位。
(二)各区(含三江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并会同财政部门出具项目推荐函报市科技局。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区(含三江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四)各县经科局根据《四川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重点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自行组织项目申报与推荐,但指南中明确以市州(含扩权县)为单位进行限额申报的项目,扩权县经科局不得自行推荐(限额项目,扩权县经科局应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行全市统筹后,予以推荐)。
(五)根据《中省财政资金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宜财建〔2018〕22号)文件要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拟推荐项目进行现场审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