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 邮箱:hudie@caict.ac.cn 附件: 1.四川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表 2.四川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书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