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要求

  • 发布日期:2023-01-20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第三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
 
邮箱:hudie@caict.ac.cn
附件: 1.四川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表 2.四川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书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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