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配合 各区(市)县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补贴政策落实协作机制,细化并压实补贴面积申报审核、资金分配、拨付兑付等各环节责任。补贴申报主体对相关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面积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以及补贴标准等,按程序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