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作质量
稻谷补贴对象为市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对代耕代种或在流转土地上的实际稻谷种植者的补贴,原则上应以签有书面流转协议或合同为依据,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种植者。核实稻谷种植面积的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由于稻谷补贴涉及的阳光审批需在线上完成相关基础数据录入和实时监管,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提前做好稻谷补贴审批系统信息录入的准备工作,抓紧对2024年稻谷种植者补贴面积进行核实,统计好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种植面积等相关信息,保证补贴面积真实准确、种植者直接受益。请各区(市)县于2024年7月22日前将区域内稻谷补贴核实面积,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孙加威;联系电话:61883618
市财政局刘芮汐;联系电话:61882632
附件:阳光审批系统导入数据模板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