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依据 《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中“(七)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对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并在本市购置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小型车2000元/辆、中型车5000元/辆、大型车8000元/辆的置换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车辆不纳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