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细则争取国家战略布局

  • 发布日期:2024-04-29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细则争取国家战略布局

争取国家战略布局
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航空整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领域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一)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等国家专项研制任务,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由主要承担单位申报。
(二)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航空发动机产业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
3.承担国家专项研制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任务合同书、项目批复文件等(复印件,验原件);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航空航天产业处
政策咨询电话:6188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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