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细则鼓励增强协作配套

  • 发布日期:2024-04-29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细则鼓励增强协作配套

鼓励增强协作配套
提升供应链垂直整合水平,为航空整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生产企业首次提供自主研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产品、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供需方第一年销售合同总额的5%(双方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一)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来,为航空整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生产企业首次提供自主研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产品、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企事业单位。供应商单位会同主机厂联合申报。
(二)支持标准
按供需方年度实际销售额的5%(双方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航空发动机产业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
3.认定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材料,产品首次供货形成供应链的证明材料;
4.项目供需合同、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航空航天产业处
政策咨询电话:6188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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