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上榜
(四)鼓励企业申报认定“首台套”。对新列入《四川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产品个数给予申报认定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单个认定产品10万元奖励,同一产品不同版本、规格、型号等不重复计数)。
(五)鼓励企业成为“专精特新”。对认定为四川创新型中小企业、四川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
(六)鼓励企业成为“单项冠军”。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七)鼓励企业冲刺“500强企业”。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世界企业500强(工业领域)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