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条件

  • 发布日期:2024-04-26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2024年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一)由工商注册地址在我市的企业主导或自主研制的软件产品,拥有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且申请首版次认定时间距产品取得该软件著作权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首次发布且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或突破,功能性能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或填补国内空白、打破行业封锁与垄断,符合成都市产业规划。
(三)申请对象2023年度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者应不低于5%,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者应不低于8%;用于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累计超过100万元(认可研发期在2022年6月19日—2024年6月18日之间)。
(四)产品实现市场化销售且销售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运行稳定可靠,须通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测评,或提供权威用户(指国家部委、央企集团、世界500强等)对该产品的使用证明。对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
(五)尚未获得任何省级(含)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六)研制单位开发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认定范围。
(七)对以下软件产品(相关定义可参考国家标准GB/T36475)予以优先认定:
1.基础软件;
2.工业软件;
3.重点行业应用软件;
4.新兴技术软件;
5.嵌入式软件(嵌入式软件产品价值占其相应设备、器件等产品价值的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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