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2024年)》。
(二)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报备并赋码〕、2023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统计年报报表(http://service.chinasoft.org.cn/)。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五)应用证明(须用户单位盖章),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成果鉴定情况,相关学术成果。(选择性提供,不少于一项)
(六)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企业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该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均需加盖主管税务局业务专用章);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各年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需企业逐页盖章);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项目的各年《“研发支出”辅助账》账页复印件。(以上研发项目对应的会计凭证由企业留存备查,作为专家评审中的财务实地核查内容)
(七)申报产品相关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复印件。
(八)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提供权威用户(指国家部委、央企集团、世界500强等)对该产品的使用证明。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
(九)嵌入式软件需提供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复印件,相关发票需明确体现该嵌入式软件产品的价值。
(十)其他佐证材料(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十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