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应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或运营主体。 1.申报主体是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经营状况良好,当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3.申报主体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国家、省、市商务部门按规定填报商务领域各类平台监测数据,能够及时、准确报送和反应商贸流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