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认定程序
(一)批准设立名额。2024年拟设立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不超过22家。其中,非企业单位建站数量不超过2家,以产业园区建站(无经费支持)数量不超过2家。
(二)申报时间。从6月5日起到2024年6月26日。
(三)申报推荐。
①线上填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6月21日前,在成都市科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成都企业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按要求填报《2024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书》(附件1),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相关附件。
②属地初审。属地区(市)县科协及承担科协职能的相关部门(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完成线上初审,由申报单位导出下载打印申报资料,并在6月26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资料纸质件(一式5份)报属地区(市)县科协及承担科协职能的相关部门(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协创新发展部(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B315室,王老师收)。
(四)形式审查。市科协负责对《2024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书》等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五)专家评审。市科协组织专家围绕申报单位具备的申报条件、合作项目等,采取会议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议名单,并在市科协网站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
(六)批准认定。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协汇总评审结果,由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发文批准建站。
(七)奖励资助。根据2025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对2024年度经批准新建的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给予每家2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总数不超过20家。以产业园区申报的,以园区业主单位为申报主体,产业园区建站但不予经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