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各项条款对应的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申报单位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书。包括材料真实,诚信经营、合法纳税、满足相关经营年限等内容。
4.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含户号、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二)符合政策条款的专项材料
如:按投入(费用)作为支持条件或计算支持金额的项目,需提供投入(费用)明细表;按销售(主营业务)收入作为支持条件或计算支持金额的项目,需提供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证明;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