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
(二)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市级及各级其他同类补助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申报了国家、省补助资金或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经查重核验后,扣除重复申报部分的资金。
温馨提示资料准备要求:
1.按照所需申报材料按顺序【成都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或运营资金申请表】及相关佐证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每页需加盖公章)于4月26日12:00前提交至成都公路口岸809室;
2.盖章后扫描的PDF申报书(同完整纸质申报书)发送至QQ邮箱:360646152@qq.com;
3.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必须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4.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附件: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企业申报操作指引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8-8487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