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
(一)农业农村厅联合财政厅向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下发贴息工作通知,并在农业农村厅官网和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公布。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通知、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做好贴息申请和情况核实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粮油生产的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通过平台向注册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县(市、区,含扩权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料要对照原件逐一进行核实,如实填列报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并及时通过平台报送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复审。
(三)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各县(市、区,含扩权县、市)上报资料进行复审,出具审核意见,形成正式的核查报告(含附件1),于2024年6月15日前通过平台报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