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上报项目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市(州)、县(市、区,含扩权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好申报关、审核关,对申报的每一个贴息项目要实地查看,严格审查银行贷款是否真实、利息支付是否真实、实施项目与协议是否相符、贷款是否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是否已获得其他银行贷款贴息、是否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关键环节。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需由当地人民银行盖章。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贴息资金汇总表填报不准确、手续不齐备、资料不完整的申报项目,视为无效申报。鼓励各地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平台申请贷款。
(二)下达资金。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组织对各地上报的资料项目组织第三方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下达贴息资金。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农业农村、财政局收到省级贴息资金后,要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属实后方能拨付资金。
(三)加强监管。贴息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必须专款专用。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将不定期抽查上报项目,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的,收回其贴息资金。
请符合条件的主体及时准备贴息申报材料,5月24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组织市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市县可邀请相关申报主体参会)召开视频培训会,重点对通过平台申报贴息相关事宜进行培训。培训后,市县要组织相关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平台进行申报和线上审核。
附件: 1.市(州)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 2.承诺书
3.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格式)
4.四川农业农村厅、四川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865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