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线上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依据《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4条,对首次获评的四川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1.四川瞪羚企业(有效期3年)证明材料;2.2023年工作总结(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研发项目情况、知识产权申报情况等);3.诚信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