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线下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8条,对青羊区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分别按照所获国家专项支持资金的15%(最高100万元)、省级专项支持资金的10%(最高50万元)予以配套支持。 (二)申报材料。1.线下申报汇总表;2.国家或省级专项支持资金拨付证明;3.项目验收报告及通过证明材料;4.诚信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