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线上申报) (一)政策条款内容。依据《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17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1.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佐证材料;2.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2023年工作总结;3.诚信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