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备案工作相关注意事项

  • 发布日期:2024-05-17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四川省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备案工作相关注意事项

相关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备案申请主体提交备案材料前需认真阅读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和承诺书(见附件3)、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见附件4)、《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见附件5),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三)已经备案的企事业单位需在每年1月15日之前更新上一年度专利申请情况统计表,上传到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并在该系统中更新上一年度专利申请量,作为当年专利预审受理量的配置依据。如未及时更新,四川保护中心按照最低档次配置当年专利预审申请受理量。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自行废止。
咨询电话:028-86058635、85235380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窗口。
成都市天府新区博览城路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
1.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xlsx
2.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上一年度专利申请情况统计表.xlsx
3.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须知、承诺书.docx
4.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docx
5.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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