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 发布日期:2024-05-21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第九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参赛条件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
(一)企业组。
1.在四川内注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截止到报名当天,报名参赛项目所属的个人或团队已创立企业的,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以团队形式报名时,团队应包含1名负责人,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
5.参赛人员姓名及数量在报名时确定,以报名时上传承诺书签署的为准,后续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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