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要求

  • 发布日期:2024-05-21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第九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预选赛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和公益服务;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赛事影响力。各市(州)报名情况将在大赛官网公布。
(二)有关市(州)预选赛、专题赛预选赛举办单位要按照赛事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预选赛,切实做好赛前动员、赛事举办及推荐工作。各预选赛组委会需组织不少于20个项目报名,承办单位对所有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及组织专家初评后,通知进入路演的项目参赛。进入路演的企业组和创客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预选赛路演后‘推荐项目名额’+3”(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完成预选赛后,于8月31日前以预选赛组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向大赛组委会报送预选赛项目推荐名单(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报送格式详见附件3)。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所属院校可向大赛组委会推荐创新创业类项目不超过5个。
(三)赛事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赛事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四)赛事举办单位要及时梳理经验做法、赛事成效和典型案例等,按照相关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赛事开展及宣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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