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基本要求:(一)申请认定需符合《四川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条件》(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另行印发并适时修订)有关要求;(二)原则上按照“一案一例一策”的方式,采取“成熟一家、授牌一家”的形式进行;(三)优先考虑我省制造业创新发展急需的重点行业领域,兼顾传统产业转化升级发展需求;(四)按照“高起点、有特色”的标准,宁缺毋滥,支持具有良好技术创新基础、具备良好体制和运行机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创新中心建设;(五)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