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区(市)县于2020年6月4日17:00前将项目需求表和推荐汇总表(包括盖章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二)不受理涉密项目需求,各中央驻川单位按《通知》要求直接向科技厅推荐项目需求。(三)不直接受理单位或企业提交的需求,请按归属地提交给相应区(市)县主管部门并由其统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