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项目
1.各市(州)科技局重点围绕厅市(州)会商和科技工作会谈明确的重点任务提项目建议,同一个承担单位推荐1项,由各市(州)科技局进行汇总排序。
2.各国、省级高新区重点围绕相关产业领域新模式、新业态提出推荐项目,同一个承担单位推荐1项,由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汇总排序。
3.各省级相关部门重点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支撑提出推荐项目,同一个承担单位推荐1项,并进行汇总排序。
4.各个中央驻川单位可直接向科技厅推荐项目需求,每家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2项。
5.不直接受理单位或企业(中央驻川单位除外)提交的需求,请按归属地提交推荐单位或国省级高新区统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