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
高新区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表》)等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四川人社厅遴选后,按后续通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无需进行网上申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批准后,下发设站通知。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
高新区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四川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表》)等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川人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批准后,下发设立基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