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文本);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