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申报的企业填报《申报表》,企业制(修)订多项技术标准的只需在《申报表》中逐一填写,并将相关标准文本材料按《申报表》中的填列顺序依次附上。(二)拟申报的企业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本通知“第二条申报材料”所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成都经开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与信息电子科(政务中心1331室)。(三)我局在接收企业申报资料时会现场审核企业所制(修)订技术标准文件原件,请企业提交资料时一并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