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支持范围为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且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创新创业企业,创新创业载体应以注册在武侯区内的创新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
(二)从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毕业且税收、统计关系未迁出武侯区的创新创业企业毕业 3 年内取得的各种资质和奖励,均纳入为其提供孵化服务的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绩效统计;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四)本申报指南中对“新建”、“新认定”及各类获奖配套及活动的支持时限均以《武侯区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若干政策》(成武府办发〔2019〕23号)印发日,即 2019 年 4 月 24 日之后为准。
(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申请武侯区“双创”政策的资格,并不予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成都市及以上政府的“双创”政策。如若违规项目申报单位获得了武侯区区级“双创”政策扶持的,将追回其已获得的武侯区区级“双创”项目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