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支持区内各类主体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对其为提升孵化能力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的费用,经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定,给予最高40%不超过300万元经费补助。1.申报对象申报主体获得武侯区区级创新创业载体认定。补助标准在载体正式运营6个月后,根据其运营情况,经评审为“良好”的一次性给予实际建设费用最高20%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补助,评审为“优秀”的一次性给予实际建设费用最高40%最高300万元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