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示范平台,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管理办法》(见附件2)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省级服务机构直接向我厅提出申请。(二)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程序,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平台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