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现场核实,并出具正式文件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服务机构直接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二)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认定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平台进行抽查核实。结合专家评审和抽查核实结果,确定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