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成都市范围内各类工业和信息化类园区的评定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评定内容。围绕园区、企业、产业数字化三个方向,重点评定园区基础设施信息化、运营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便利化、组织保障规范化、产业发展数字化五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