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5月21日前(一)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点击“提交”,下载《申请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至所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甲报材行尼,o日首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申报企业《申请表》和申报材料(纸件,一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