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辖区内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并对申报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示范平台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二)我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示范平台进行评审及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在我局网站公示一周。(三)我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平台授予“德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并及时通过我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