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和研究能力建设,摸清当地工业设计发展实际和建设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意愿,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指导培育,协调解决研究院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工作统筹。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统筹考虑区域布局和行业布局,加强规划引领和组织指导。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和各地实际,加强沟通协作,错位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交流,总结创建经验,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大支持力度。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研究院培育建设的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研究院建设发展的政策环境。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将通过项目方式,支持研究院创新设计能力提升、基础设备改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
(四)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行业特色,对条件基本具备且有意愿创建四川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机构平台向我厅推荐。申报材料按申报主体单独装订,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厅(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