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5月31日,受理申报材料。本年度只开展一次备案,请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2021年6月1日—6月30日,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2021年7月1日—9月30日,审议、公示、公布备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