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孵化器介绍。
1.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附件2);
2.孵化器概述;对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的建设情况;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以及孵化器(包括有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介绍;
3.孵化器的1—2个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化器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
4.在孵企业、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
(二)证明材料。
1.孵化器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孵化器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3.孵化器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4.接受孵化器专业人员培训的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孵化资金的文件、孵化资金使用规范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1—2个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6.如申报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和管理培训能力,并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设备清单及用途;
7.孵化器与合作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签署的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8.孵化器运营单位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9.企业入孵条件及企业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10.所有在孵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在孵企业公章,公章不可复印);
11.所有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
12.毕业企业证明材料。
(三)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请双面打印(复印),注明书脊,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孵化器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