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 指南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七、指导专家事项
(一)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 原则上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级别项目的经历;
(三) 欢迎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评专家作为指导专家;
(四) 每年度只能作为1-2项项目指南的指导专家,当年度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其它项目指南的指导专家;
(五) 指导专家应在推荐的指南建议表上亲笔签名,并对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会议答辩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六) 项目指南经专家评审进入正式推荐后,指导专家应负责指导指南建议人根据专家建议对指南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七) 连续2年推荐的项目指南未正式入选,暂停1年指导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