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区域为成都市17个涉农区(市)县,项目实施主体为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的涉农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合作,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采取合作的方式建设烘干中心,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