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报送 请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种植业、农机、农技、计财等部门共同研究,结合当地粮食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项目初审,严格把关,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储备建议表、推荐的储备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