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所在单位属市域内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
(三)申报人从事该产业领域相关工作连续从业满1年;
(四)申报人经认定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类的人才;
(五)申报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40万元(含)以上;
(六)申报人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七)申报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申报时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八)申报人未享受过市、区(市)县同类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