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程序
(一)公开组织。各相关镇(街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实际情况申报项目,对接片区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环评、社会资本投入等要素保障,组织各奖补村开展项目编制,于2024年6月2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各村(社区)拟实施的项目,须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有关规定,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
(二)项目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绩效表)编制形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审批,严格把关报批项目方案(含项目绩效表),提高项目内容落地性、绩效合理性、操作合规性。拟支持的项目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具体实施项目按程序报送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
(三)项目实施。对项目进行备案后,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