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应建立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制度,扎实开展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完成成都市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对项目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负责,涉及有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要重点关注土地、环保、规划等前置工作落实情况,防止项目通过备案后再次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要加强对各项目的指导监测,根据建设内容及时制定分阶段建设计划,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镇村的沟通协调,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早日建设、早日建成达效。若项目批复后半年内未实现开工的,市农业农村局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将项目实施进度与县级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评价挂钩。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及时落实奖补激励,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办理报账需履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项目管理、监督、验收等前置程序,报账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做好项目调度。市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情况调度。各区(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报告、调度、通报“三项制度”,掌握项目建设和资金执行情况,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据实报送。
(五)坚持建管并重。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奖补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上应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六)规范项目命名。对奖补村项目统一规范命名为:崇州市XX镇(街道)XX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奖补专项资金项目。
联系人:任平;联系电话:82188758
附件:2024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