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对象 自2022年7月7日(含)-2024年7月6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之日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为准,购买存量房的购房之日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人才。已购房暂未申报彭州市人才计划的引进人才,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网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并申报购房补贴,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务必于本次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过“安家补贴”、人才公寓优惠政策或身份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均不在此次申报购房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