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一)购房补贴标准按照《彭州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彭委办〔2022〕7号)、《关于给予柔性引进高端人才购房补贴支持的实施方案》(彭委人才办〔2023〕2号)办法执行。
(二)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通知》(成组通〔2023〕48号)认定为A、B、C、D、E类的,按对应层次给予购房补贴。
(三)申领对象享受的补贴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补贴,夫妻双方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