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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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2021年阿坝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阿坝州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阿坝州境内注册或位于阿坝州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全部扫描在线上传。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企业配套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 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企业牵头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或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证明等),财务数据涉密单位除外。
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 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相关指南要求。指南中规定的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或五年以上大学专科专业技术人员。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地方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阿坝州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并向州科技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4.不受理涉密项目。

2021-01-11
支持方式
2021年阿坝州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资金-软科学研究支持项目、经费及要求

(五)软科学研究
1.重点支持方向
2021年阿坝州软科学研究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年度科技工作重点,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改革、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有关要求及说明
立项不超过4项,项目单项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实施周期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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