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经认定,第三方数据中心按租用的互联网带宽每Gbps每年2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数据中心运营方补贴;工业云、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按每100Mbps每年5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服务平台运营方补贴。
2.申报条件
(1)第三方数据中心:在本市运营、达到一定规模(机柜设计规模在200个以上)、且使用互联网带宽大于1Gbps(电信企业和其他单位自用的数据中心除外);
(2)服务平台:在本市运营、达到一定规模(服务企业达到50个以上、或服务个人达到10000个以上、或使用机柜超过5个、或使用云服务主机超过30台),且使用互联网带宽超过100Mbps。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重点数据中心和服务平台使用互联网带宽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
(2)达到相应规模且建成投用的证明材料;企业租赁互联网宽带的合同复印件;企业支付互联网宽带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