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经认定,按每新建或每扩容1Gbps每次2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申报条件
电信运营企业新建或扩容国际直达数据专用通道1Gbps以上。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重点数据中心和服务平台使用互联网带宽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
(2)国际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建成投用的证明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电信运营企业集团公司相关批复材料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